服務對象
1. 設籍、實際居住或其他行為地、結果地為臺北市,經臺北市政府社會。
2. 局通知轉介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91 條、第 101 條、第 102 條規定裁處接受親職教育輔導者,及經他縣市政府轉介者。
服務內容
提供親職教育輔導課程,包括個別會談、團體輔導課程、個別心理輔導,婚姻及家庭輔導、在宅親職教育。
聯絡方式
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207號 5樓
電話:(02) 2303 2110、(02) 2303 2150
傳真:(02) 2361-2728
e-mail:lishin.edu@msa.hinet.net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