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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居老人服務
| 服務對象 | | 居住本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。 | | | | 獨居定義 | ◎非居住於機構(含立案及未立案機構)。 ◎單獨居住且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居住台北市者,列入獨居。 但若長者與親屬關係疏離者,不在此限。 ◎雖有同住者,但其同住者符合下列狀況者列入獨居: ─同住家屬無照顧能力(由老人中心評估確認)。 ─同住家屬一週內有連續三天(含三天)以上不在者列入獨居,但間歇性不在者不予列入。 ─同住者無民法上照顧義務、無照顧契約關係者。 ◎夫與妻同住且均年滿六十五歲且無子女在台灣者,列入獨居。 ◎須經由老人中心社工員評估、列冊。 | | | | 服務區域 | 萬華區21里 (青山里、柳鄉里、富民里、華江里、福音里、綠堤里、糖部里、日善里、全德里、孝德里、和平里、和德里、忠貞里、忠德里、保德里、華中里、壽德里、榮德里、銘德里、錦德里、雙園里) | | | | 服務內容 | ◎受理獨居長者的通報與個案評估 ◎建立獨居名冊 ◎提供電話問安、關懷訪視服務 ◎受理緊急救援系統申請 ◎協助各項福利服務、照顧服務的申請 ◎獨居長者緊急事件處理 ◎各相關活動辦理~茶敘活動 | 回到最上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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